2017年立法院最近終於三讀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即俗稱的:老屋重建條例),法案中祭出不少鼓勵這些危樓或老屋儘快拆除重建成新房子的獎勵措施。房地產業界普遍認為,雖然一般的購屋民眾對於這項法案的通過感受不深,但是對於化解都市更新、老屋重建等問題仍然大有助益,對於市容的改觀、週邊房價的回升以及房市商機的成長都有不小的幫助。  

老屋重建▲老屋重建法案已經三讀過關,將可增加國內房地產市場的改建商機。  

這次完成立法的《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看似複雜,不過一般的民眾只要掌握以下重點,就能全盤暸解:

  一、適用的房子(三者符合其一即可):

1. 不符合《建築法》、《災害防治法》,而且經建築主管機關通知限期或強制拆除的房子。

2. 經用專業機關鑑定,沒有達到最低安全性評估等級的房子。

3. 屋齡30年以上、經評估耐震能力未達到標準,而且改善不具效益或未設置升降設備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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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老舊房屋如果改建成新房子,對於周邊的房價也有提升的作用。  

二、獎勵措施 分為兩種,第一種是「容積率獎勵」: 法案實施後的3年內所有的房屋重建申請案件,都給予增加10%的容積率奬勵。例如原本容積率400%(即100坪的土地,可以蓋400坪的樓地板面積)老屋重建之後的容積率就放寬到440%(即可蓋到440坪的樓地板面積),多出來的面積可供建商及原本的老屋主共享。  

至於第二種重建獎勵則是「租稅獎勵」: 法案實施後的5年內所有的房屋重建申請案件,房子蓋好之後都享有2年的地價稅、房屋稅減半徵收優惠。而且這2年原屋主都沒有賣屋、或移轉產權給其他人時,可以繼續享有地價稅、房屋稅減半徵收的優惠,最多可以再延長10年的減稅優惠。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重點內容

項目 內 容 說 明
適用屋舍 1. 不符《建築法》《災害防治法》且需限期或強制拆除 2. 未達到最低安全性評估等級 3. 屋齡30年以上、耐震能力未達到標準且不具改善效益或未設置升降設備
容積獎勵 3年內申請者享有增加10%的容積獎勵,但不得超過此基地的1.3倍原基準容積及1.15倍原建築容積
租稅獎勵 5年內申請者享有2年地價稅、房屋稅減半優惠,期間未移轉產權者得再延長10年優惠
必要條件 應取得重建計畫範圍內全數所有權人的同意

資料來源:內政部  


以往許多老公寓的屋主不願意參加都更重建的原因之一,就是新房子到手之後,房屋稅會因為屋齡變新,而倍數增加到老屋主無力負擔,現在有了這項重建法案的租稅減半獎勵措施,可以消除新屋稅賦大幅增加的不安疑慮,提高老屋主參與舊屋重建的意願。一旦老屋改建的案件逐漸增加,不但整體都市容貌變得更好,民眾的居住品質隨之提升,周邊房市的價格也會跟著慢慢上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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